职责: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华书画教育事业,团结和组织广大书画艺术工作者,广泛开展书画研究与创新活动,促进书画艺术文化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宗旨:
更好的推动书画艺术的发展,发现培养书画艺术人才,并为书画艺术家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不断提高的慈善公益事业高端平台,西藏高山文化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发展部分有实力、有影响、有一定艺术造诣的精英作为基金会的会员,要求入会条件须是中国书法、美术家协会会员。
入会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且年满18周岁的书画艺术工作者,在书画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赞成本协会章程,由本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入会申请书(在书画创作、书画教育、书画理论研究、书画编辑出版、书画组织工作及慈善公益活动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者)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会员每年向基金会上交1——2幅书画作品用于慈善公益活动。
入会手续: 凡申请入会者,须填写“入会人员申请表” 入会人员申请表.doc
交一张两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若无电子版,交两张两寸免冠照片。
注:申请表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基金会电子邮箱:xzgswhfzjjh2009@163.con (经基金会审核后会与您联系)
咨询电话:01087664542 由常务理事会授权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报送个人原创作品,会员1幅,作品不小于6平尺,作品作为本会备档使用。 收到作品审核通过者,十个工作日内寄出会员证及荣誉证书。
会员权利及义务:
1、基金会入会会员将由本基金会颁发终身慈善荣誉证书;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对本协会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3、参加本基金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权;如:学习、访问、每年组织入会会员到西藏及其他城市参观、采风、旅游等活动; 4、依法维护个人的著作权及宪法赋予书画家的一切权利; 5、会员执行本基金会的决议;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6、获得本基金会的管理、服务权; 7、会员退会自由,退会后交回会员证; 8、会员如严重违反基金会章程经本基金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可取消会籍。
西藏高山文化发展基金会
2010年10月 |